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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到底多有钱

发布时间:2021-02-22 15:38:30 阅读: 来源:测距仪厂家

中国人到底多有钱?

在海外中国购物团的刺激下,很多人似乎都已经忘记了中国(尤其是中国人)有多穷的事实了。  在最近的一篇报告中,高盛指出,根据税务数据,中国只有2800万人的收入高到有资格缴纳个人所得税(income tax)。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月(42000元/年,约合6700美元/年)。换句话说,13亿多的中国人,大约只有2800万人的正式工资高于3500元/月。

统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同比增长10.1%;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同比增长增长9.0%;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757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4%。(注:统计局未公布人均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约等于人均收入减去各种税费)  高盛承认,2800万人的数据,显然低估了中国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有5000万户家庭户均收入超过9000美元/年(约合56000元/年)。  高盛估算,在中国月均收入达到1000美元(约合6200元/月)即属于城市中产阶级,全部劳动人口中约有1.5亿人可归类于此,而公务员和国企员工就占了其中的50%。  换句话说,中国一半的中产阶级是从政府那领得工资的。  相关报道:  政协委员:缴个税人数仅2800万 不到总人口2%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前日表示,现在交个税的人很少,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的不到2%。这就说明个税已经相当边缘化了,如果再提高起征点,还有多少人能交税呢?如果说得直率一点,现在中国个税的发展已经明显不健康,甚至带点畸形特征了。  前日,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就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大受追捧。她指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初衷在于调节分配,保障民生,缩小贫富悬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但当前阶段工薪阶层已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占总纳税额的70%左右,贫富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而且,因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形式,为了逃避高额的税收,很多企业主将个人所得和公司所得混为一体,将自己的薪酬定得很低,日常支出全部由企业承担,不仅逃避了个人所得税,更因增加了企业支出而减少了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形成了新的不公平。  贾康建议,个人所得税应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综合在一起,这样做就可以解决一些富豪不给自己开工资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如果一旦个税覆盖所有收入,大富豪们肯定都会被征收最高一档45%的边际税率,这样就合理多了。  事实上,中国社科院今年2月的一份研究成果显示,中国个人所得税税负应大幅下降,个税起征点也应随物价上涨而相应上调,并建议个税征收过程中,在考虑个税总量的同时要兼顾公平及个人诉求。调整个税起征点与征收方式,对于充分发挥税收的二次分配作用,改变富人少缴税、工薪阶层多交税的不合理现状,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那么中国当前提高个税起征点到多少合适呢?“我认为,目前个税起征点最低应为5000元,还可以更高。如果国家能同意1万元作为个税起征点,那更好了。”董明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专家:企业和公务员一样 基本工资也只占总收入20%  养老金并轨怎么实施?  经过多年的政策准备,2015年1月14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终结,37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员工一样,将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与养老金“并轨”改革相配套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同步实施。经过多年的探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此时的养老金与工资改革方案被相关专家认为已经成熟,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双轨制”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平问题。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昨日表示,对于“中人”(已退休的“老人”沿用老办法,新参加工作的“新人”采取新办法)来说,养老保险将来的待遇结构将是“2+1+1”——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另外两个“+1”分别是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这次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同企业及其员工一样,都将履行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与过去较高的替代率(即养老金占本人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将会明显下滑。  为了弥补改革前后的养老金待遇差,在过渡期内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享有基本养老金之外,还将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以确保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对于“中人”来说,因过去年份没有缴费而视同缴费计算的养老金。此外,通过建立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职业年金”制度也需要同步建立。  全国政协委员、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接受了北青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职业年金不算工资,但是算福利,算薪酬的一部分。这比以往工资的概念要宽。职业年金就是在建立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上的补充,是一种差异性的补充。它的建立就是要提升养老金替代率。目前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拿到养老金的替代率不会高过60%,而加入职业年金,退休以后基本能拿到75%~80%。”  试点  深圳等地试点探索出哪些经验?  我国早在2008年就提出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广东等五省市进行试点制度,但7年以来,该试点工作被认为进展不大。作为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田”,广东深圳市已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多年,他们采取通过对公务员实行聘任的制度,在全国率先探索“养老金并轨”。据报道,到2014年6月底,深圳市新加入到社会养老保险缴纳队伍中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数,已超过7000人。  深圳从2007年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对这部分聘任制公务员同步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0年1月1日起,新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施聘任制,实行“新人新办法”:与企业职工一样,聘任制公务员必须与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同时,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与社会其他群体养老保障的接轨。  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员工田晓斌介绍说,她在该公司参与的是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但她的一位南山区政府的朋友,所享受的一直是委任制公务员“财政养老”的退休制度,不必缴纳养老金。但这种情况在2011年时有了变化:田晓斌的一位同事的女朋友丽丽于2011年被聘任到了深圳市社保局,成为了合同制员工,按照单位交20%、个人交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和企业一样。  但另一面,该市旧有的机关单位人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制度。一位来自深圳市检察院和一位来自深圳海关的人士都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他们都感到养老金方面“没什么动作”。  改革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怎么改?  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公务员的养老金和工资,这两部分也被认为是配套改革。专家解读了两者之间的关系。  “要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首先要确定一个缴费基数,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所占比重很低,大部分都是各项津补贴,所以不便于确定缴费基数。假如以现有的基本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话,就会导致未来养老金待遇水平降低。”全国政协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之间具有密切关系。不仅如此,由于公职人员工资制度不合理,即使没有养老金并轨,工资制度本身也面临着改革。”  基本工资低而其他“活”的津补贴待遇高,这也造成了针对公务员工资的误解:一边是部分基层公务员认为收入低,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各种“吐槽”。目前的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在捋顺养老金并轨的改革之外,也被认为能够弥合上述认知差异。  吴江认为,不仅是机关事业单位人,连同企业在内,目前我国各类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都很低,只占总收入的20%~30%,会影响到退休以后的实际待遇水平。“基本工资应该占大头。比如美国,它在工资以外的奖励性补贴,比例不超过20%,欧洲也就是10%左右,但我国的能够占到60%、70%以上。劳动、贡献要靠基本工资来体现,但现在的基本工资的激励作用已经没有了。”吴江说。  全国政协委员尚勋武表示,行业与地区之间差距较大,很难让每个人都满意。“我们国家的问题在于,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制度经常可能落后于实践,所以,需要积极稳妥地探索前行。”他说。  展望  未来机关与企业间“养老金通道”能否打通?  为了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不大幅下跌,职业年金补充养老的作用还不能立即显现。金维刚介绍说,我国在2011年出台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行办法》,但由于广东等五省市没有出台并实施具体的试点方案,职业年金制度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其实,建立职业年金还需要有一个过程。在短期内,由于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积累及其投资收益并不高,因而职业年金在弥补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方面的作用也很有限。”他说。  有专家认为,一旦补充养老到位、养老金并轨完成后,将“打通”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通道。全国政协委员、民进甘肃省委主委尚勋武认为,改革的最大好处,就是使人的流动成为自然而然的。“比如,一名公务员觉得自己不适合在这个岗位上,或者岗位不能满足他的需要,那么,做了10年公务员,有了养老保险的并轨,很轻松就可以走人,否则,已经积累的财富没法跟着自己,会让自己觉得很亏。”尚勋武说。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年积弊,加上老龄化加剧、地区不平衡、人口流动增多等问题,不少人也有着“养老金出现缺口”的担忧。对于这一点,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日在记者会上算了一笔账: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也就是3个人养1个人;到了2020年将下降到2.94:1,到2050年将下降到1.3:1。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也持乐观态度,“1998年的时候每个月只有471元的养老金,到去年年底已经达到了2050元,涨了4倍多。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我想是应该可以有更好的预期。”他说。  对话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养老金并轨是为了解决公平性问题  对话人:全国政协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主持过一系列有关养老保障的课题研究,是参与我国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主要专家之一。  北青报:养老金“双轨制”是怎样一种制度?它在我国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金维刚:“双轨制”主要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导致的待遇差的问题。我国的养老金“双轨制”现象由来已久,实际上针对其改革的探索,也已经超过了20年。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使企业职工的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随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进行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以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不彻底”的。  北青报:这个改革的过程是怎样的?  金维刚:1991年,国务院决定在城镇企业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2年,就开始在一些地方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所以其实在此次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全国各试点地区有2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北青报:当时为什么没能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员工一样,同步养老待遇?  金维刚:虽然做了改革试点,但是这些试点地区仍然延续原来的退休保障制度,实行退休费待遇计发办法,与个人退休前的工资标准挂钩,待遇与缴费没有关系,因此这种改革不彻底,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北青报:改革的阻力存在于哪里?  金维刚:与所有改革所面临的普遍问题一样,养老金“双轨制”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症结在于利益分配问题。改革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触及到深层次的利益问题,其中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退休费待遇制度的情况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来说待遇是很高的,所以没有改革的内在动力。  北青报:您曾参与到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中。现在改革终于出台,是出于怎样的原因?  金维刚:随着“双轨制”导致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在外部的压力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并不是靠几个人提建议就能推动的。养老金并轨,就是为了解决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公平性问题。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提到“全面深化改革”。去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今年1月,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出台,随着旧有体制被逐渐打破,“双轨”间的矛盾将得以弥合,社会公平将得到体现。我国公务员的生活未来会有哪些变化?公务员养老金、工资“双调”后,待遇是否改变,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假设一公务员今年30岁,参加工作5年。每月工资5000元,假设社会平均工资也是5000元,他还有30年退休。在不考虑工资上涨、延迟退休等因素前提下,养老金并轨后,这位公务员的工资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并轨前  个人每月缴纳养老金  0元  实发工资5000元退休后每月可领退休金5000×90%= 4500元(按工资替代率90%计算)  并轨后  个人每月缴纳养老金  400元  个人每月缴纳职业年金  200元  实发工资  4400元  退休后每月  可领退休金  包括4部分  1。基本养老金:  工资基数×缴费年数%  即5000×35%=1750元  (含5年视同缴费年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  每年缴费×缴费年数÷计发月数  即400×12×30÷139=1036元  3。职业年金:  每年缴费×缴费年数÷计发月数  即600×12×30÷139=1554元  4。过渡性养老金:待定  退休后每月可领退休金:  1750+1036+1554=4340元  (不包括过渡性养老金)(北京青年报)

收入分配的真问题  贫富差距是一切社会都会面对的问题,中国不例外。而改革收入分配、努力缩小收入差距,也始终是政府工作的目标之一。在笔者看来,中等收入陷阱有两层含义,一层是人均国民收入停滞在中等区间、不能向上,一层是虽然人均收入暂时进入高收入水平,但由于存在严重分化,酿成危机,最终又从高水平滑下去。  中国社会总财富大量增加、国民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困人数大幅度减少,这是客观事实。但同时,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也是严峻现实。有调查显示,2005到2010年,从98个行业大类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距由7.8倍扩至11.9倍;城乡居民收入比虽呈现缩小趋势,但绝对值仍在扩大。  如何看待收入分配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贾康在今年两会发言中提出,目前有两个相当流行、认可度都很高的观点:一是认为中国这些年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政府、企业得到的收入部分明显偏高,居民所得份额偏低(注:按照《社会蓝皮书:201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从1990年的53.4%下降到2011年的44.9%)。由此,很多人提出在扩大内需的同时要努力增加居民收入占比。另一个认识则是认为中国收入分配里面存在数额不小的灰色、黑色收入。根据学者的最新测算,我国GDP规模中大概有6万亿元是居民灰色、黑色收入。  上述统计到底可信度如何,目前还没有权威依据。贾康的看法是,更重要的是应该切入中国收入分配中的居民收入内部结构问题,也就是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比重和投资、消费这两大块考虑之外,探讨是不是居民内部收入分配的差距过大、规则紊乱、不公正,已经在严重影响中国现代化的提升过程?更关键的是,这种收入差距扩大在与财产配置如影随形互动的同时,在相当程度上包含着不公正的机制、不合理的规则、不到位的制度问题。因此,有效推进制度性反腐倡廉和着力实施再分配制度机制建设(如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合理构建收入分配规则与秩序),是建设现代国家所必需的选择。他认为这才是收入分配的真问题。  可见,如果不是把解决收入分配中的贫富差异过大问题,放在整个现代国家治理和社会建设的角度,进行系统性的制度安排与改革,而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可能求得根本性的解决的。(第一财经日报)

税收理论解决不了非正当收入  个人所得税似乎每年都是全国两会的热点议题之一,今年也不例外。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曾经反复提出应该大幅提高个人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额。关注个税费用扣除额的代表委员还有很多。全国人大代表、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在今年的议案中,要求将个税费用扣除额从现在的每月3500元调整到每月5000元。  3月6日,财政部长楼继伟在全国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时,坦承个人所得税存在税制不合理的问题。但是他认为,改革个人所得税不应该简单地提高个税费用扣除额,而应该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即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综合在一起,都覆盖进入超额累进机制中去。  税制设计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税收实现收入再分配,以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个税费用扣除额可以减少中低收入阶层的纳税额,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有助于堵住高收入者的避税渠道,提高高收入者的实际有效税率,增加他们的纳税额。所以,提高个税费用扣除额和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符合西方经济学的最优所得税理论。  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西方经济学的最优所得税理论所指的收入是“正当收入”。但是,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斗争表明,我国许多高收入者的总收入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正当收入”,第二部分是权力寻租带来的“不正当收入”,而且这部分收入在高收入者总收入中的占比可能还不低。这个结论不难从以下两个案例中得出。第一个案例,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在北京、海南、山西等地坐拥30多套房子,价值近2亿元。第二个案例,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元,调查人员动用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4台。  我们知道,权力寻租活动对一个国家的GDP没有任何贡献,只是将社会财富从一部分人转移给另一部分人,实质上也是一种收入再分配。那么高收入者权力寻租带来的“不正当收入”从哪里来?很明显,只可能是来自中低收入者。换句话说,权力寻租增加了高收入者的“不正当收入”,同时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正当收入”。所以,权力寻租活动会极大地损害收入公平,危害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  如何遏制权力寻租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样既可以降低高收入者的“不正当收入”,也可以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正当收入”,有效促进我国的社会公平。  总而言之,要促进收入公平和社会和谐,笔者认为既要改革税制,即提高个税费用扣除额并实行综合税制,也要加强制度建设,遏制权力寻租活动。这两个渠道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当前,加强制度建设比改革税制可能更为重要、更为迫切。(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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